变色龙 (@bianselong)吃火锅意外入镜直播间获赔500元 法院:店家侵犯肖像权 中发帖

近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侵犯肖像权而引发的案件。原告小山(化名)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发现,自己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被一家火锅店的店主小虎(化名)通过直播的方式展示给了公众。原来,小虎为了吸引更多顾客光临其店铺,经常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现场直播。然而,在一次直播过程中,恰好路过店内通道的小山意外进入了镜头范围,并且该画面被传播了出去。得知此事后,感到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小山找到小虎理论,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反而发生了激烈争执。愤怒之下,小山决定将小虎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在没有得到小山明确同意的前提下,将其个人形象公开于互联网上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犯。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要求被告小虎在其使用的直播账号上发布一段道歉视频(内容需事先提交给法院审核),并保证这段视频至少置顶显示三天时间;此外,还需向原告小山支付500元人民币作为精神损害赔偿金。此案例提醒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