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色龙 (@bianselong)福建省消委会针对宝马 4S 店闭店“跑路”发布消费提醒 中发帖

1、涉事 4S 店及汽车供应商应承担主体责任 
根据商务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应当保证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福建省消委会强烈要求涉事企业应切实承担起第一主体责任,尽快采取措施,与消费者联系,明确解决方案和时间表,妥善解决车主们面临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寄存配件、恢复售后服务等,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解决。
2、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
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 4S 店突然关门的情况,应保持冷静理性,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消费者采取以下措施:收集所有与 4S 店签订的合同、购买凭证、付款记录等,以便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使用。并尝试联系 4S 店的负责人或客服,要求解决问题。如果无法联系到 4S 店,可以向供应商或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据,或拨打 12345、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