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网上给出的步骤是“若原房主长期未出现且无法联系,可向法院提起房屋确权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居住期间的水电费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房屋的实际归属。法院将审理并作出判决,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 十几年前买的安置房,当时购房合同没有留卖房人联系方式。实际地址15栋,合同及拆迁协议18栋小区早已经可以办证了早些年的水电气缴费单都被清理丢掉了我想问的是,基于这样的情况,我的合同是有效的吗,还能办理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