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梨纽西兰希思露甘奶迪 (@SydneyNewZealand) 在 欠缴社保,最高罚3倍!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发帖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6年第20号公告,出台《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发布的《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强化合规管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其最大亮点在于首次将“用人单位经责令限期缴纳仍不缴或少缴社保费”写入处罚事项清单,并将其与欠税同属一类进行处罚裁量,标志着社保费征管刚性约束的进一步升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0号
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法治公平、强化合规管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