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ng (@l.o.o.n.g)职场求助~~~ 中发帖

现状:

1.本人今年3月份离职,离职后找了一家公司挂靠五险一金(无工资和个税明细)
2.今年的1,2,3(部分)月份工资正常发放,还有一部分23年的年终奖(7000,未到36000)
到今年9月底入职了一家公司。方面hr跟我说有以下两种方案,总包不变的前提下:
1.正常发放薪资(基础+绩效),五险一金按基础工资的基数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0%),这样年终奖部分没有利用到36000的上限,
2.降低基础,抬升绩效(基础工资降低-8000以及绩效)。与每月税前的差额部分移到年终,这样可以利用年终奖的单独税率,缺点是每月到手现金减少,并且基数只有到第二年7月才可调整(中间)适当调整绩效。
想问方案二会因小失大吗?